欢迎访问! 访问总计: 今 天 是:          
信息公开
新闻资讯
在线服务
交流互动
   
  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 >> 新闻资讯 >> 宣传培训 >> 知识产权宣传周  
 
2007年-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整规办等十八部门开展2007年“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”活动的通知
 2007-03-16   【  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版权局,解放军总政宣传部版权局:
  为进一步普及知识产权知识,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营造自主创新和对外开放的良好社会环境,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状况的了解,树立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良好形象,为建设创新型国家、构建和谐社会服务,全国整规办(国家保知办)、中宣部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信息产业部、商务部、文化部、国资委、海关总署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版权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局、知识产权局、法制办、新闻办、高法院、高检院等十八个部门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开展2007年“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”活动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为切实贯彻落实《通知》精神,认真做好“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”的各项工作,特通知如下:
  一、认真策划、周密部署
  各地版权局应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充分认识开展“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”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,紧扣“保护知识产权,促进创新发展”的活动主题,围绕《通知》要求的宣传重点,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,认真策划、周密部署,在宣传周期间掀起学习著作权法的宣传高潮,形成“保护版权、鼓励创作”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  二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著作权宣传工作
  各地在“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”期间,应以社会公众为宣传对象,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,组织本地媒体刊登、播放关于版权保护内容的各类专题。跟踪报道软件、网络等版权保护专项行动情况及成果。运用街头咨询、宣教�展览、公益广告、专题讲座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著作权保护知识。通过专家学者访谈、企业和权利人现身说法以及对典型案例的深度报道扩大宣传效果,提高宣传效率。
  三、积极申请承办“版权保护与创新型国家”全国巡回演讲活动
  国家版权局主办的“版权保护与创新性国家”全国巡回演讲活动已列入此次全国“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”活动总体方案,各地版权局要遵照国家版权局下发的《关于申请承办“版权保护与创新型国家”全国巡回演讲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踊跃参与,积极承办,力争将巡回演讲活动办成一次高标准、高规格,对区域知识产权的创造、管理、保护、运用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盛会。
  四、配合国家版权局开展“大学生版权保护主题辩论赛”以及“网络世界、正版中国”网络漫画等宣传活动
  国家版权局将在“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”活动期间开展 “大学生版权保护主题辩论赛”以及“网络世界、正版中国”网络漫画等宣传活动,通过多种途径向公众普及著作权法知识,提高全民版权保护意识。辩论赛与网络漫画等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及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,各地版权局应积极配合,协助国家版权局做好各项筹备、宣传、推广工作,以确保“大学生版权保护主题辩论赛”和“网络世界、正版中国”网络漫画等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。
  各地要认真执行本通知的要求,注意发现问题,总结经验。宣传周活动结束后,各地要将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宣传周期间的执法情况加以总结,并于5月10日前报告给国家版权局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版权局办公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七年三月七日

 
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(国家版权局)版权管理司 主办
电子邮件:guojiabanquan@163.com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邮编:100052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版权所有
京ICP备05071949号